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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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州容柏生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成)上海碧甫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杭州吉承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成)奥雅纳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成)阿法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成)英海特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成)上海太傅照明设计有限公司,(成)浙江威克特广告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创羿(上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上海圣德照明设计有限公司,(成)常州奥兰通标识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葛城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毛工联系电话:020-62233035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葛城实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62233035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701房
招标人名称:广州葛城实业有限公司日期:2021年07月16日附件:
资格后审情况报告(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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