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ZJAX2021-C-003
2、项目名称:2年食堂食材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元整(¥1.00元)
5、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对食堂食材采购,包含新鲜蔬菜、净菜、水产及海鲜、酱菜、水果、面粉、食用油、烘培作料、杂粮、面点、大米、豆制品、猪肉、蛋类、活杀家禽及冻品等食材进行统一供货、配送。
(2)、供货地点:苏州市姑苏区桐泾北路500号
(3)、供货要求:蔬菜、水产、肉、冷冻品、水果、豆制品、鸡蛋每天早上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大米、油、面、米面制品、南北货、烘培作料两天内送到指定地点。
(4)、供货周期:2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供货。
(5)、食材品种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二)质量标准:
(1)、肉类配送标准: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以上参照标准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的参照标准执行。
(2)、家禽冻品(鸡腿、鸡翅、鸡尖等)质量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以上参照标准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的参照标准执行。
(3)、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以上参照标准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的参照标准执行。
(4)、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以上参照标准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的参照标准执行。
(5)、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8406.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以上参照标准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的参照标准执行。
(6)、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8-2003标准。以上参照标准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的参照标准执行。
(7)、食品添加剂质量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4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8)、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每桶5升左右,必须符合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9)、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食材检验合格证。
(10)、采购单位有权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并承担全部责任。
(11)、中标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采购方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采购方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响应考核扣分。
(12)、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①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②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③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④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⑤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13)、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配送单位应承担对采购人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以实际供货之日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
3、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可报名后下载获取(网上报名)。
(一)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二)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陆”—“供应商”。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三)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四)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五)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2)、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质疑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有关该招标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六)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七)、售价: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
1、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投标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并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前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2、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传;
3、纸质投标文件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两本副本,装订成册;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封口处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全称;纸质响应文件中的资料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电子文件为准。
5、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 14点 30分
6、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1、供应商签到时间2021年3月24日14:00-14:30
2、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3月24日14:30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地点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代理机构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系统报名解密,项目开启后代理公司对已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CA解密,只有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因此,请供应商预留解密时间。
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1、时间2021年3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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