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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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委托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综合楼消防验收图纸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综合楼消防验收图纸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21-338
3、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210301]-0288号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5、采购预算:73万元;
6、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7、项目内容:综合楼消防验收图纸设计项目;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验收标准及甲方验收标准;
9、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9.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9.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9.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9.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9.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信息应含被授权人及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
9.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9.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9.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环节,经办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如因特殊原因更换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前48小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9.10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11日8时30分至2021年3月17日16时00分。
10.2获取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10.3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11、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1年3月17日16时00分。
11.1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递交时间:2021年4月1日9时30分前;
12.2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1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2.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人:娄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77703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人:史双双
联系电话:13756161543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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