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3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4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5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6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20-39910018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企业投资类项目)联系电话:020-39053237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期:2021年03月22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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