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档案馆中央空调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档案馆中央空调项目
项目概况: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档案馆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2、招标控制价:总预算金额为34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3月11日起,至2021年3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3-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马主任联系电话:0632-3123118
采购代理机构:枣庄辉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主任联系电话:0632-3706789
市中法院政府采购需求方案.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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