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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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程序,安吉经典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安吉县天目中路629号原安吉县图书馆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ZCG2021-013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预算(元)
1
安吉县天目中路629号原安吉县图书馆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354700
注
1.本项目采购包括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2.本项目预算为3547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安吉九州昌硕广场6号楼16楼1605室,联系人:屠小姐,联系电话:0572-5888885)。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并加盖公章:
(1)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6)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4月1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安吉县城投集团一楼113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凤凰五区原凤凰山中学)。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4月1日下午14:00时整;
开标地点:安吉县城投集团一楼113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凤凰五区原凤凰山中学)。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等有效证明)。
八、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709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吉支行
帐 号:33001647127059004786
九、其他事项:
1、投诉与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939011852@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执行的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4、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供应商严格按以下要求执行:
4.1投标单位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现场活动。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限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4.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4.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开评标活动。
4.4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4.5参加投标的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避免面对面就坐,人员间隔不少于1.5米,严禁人员聚集。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4.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投标人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4.7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5、本项目资格后审。
6、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经典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0572-566908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银霞 联系电话:0572-5888885 传真:0572-5888885
地点:安吉九州昌硕广场6号楼16楼
质疑接受人:杜佳雯 邮箱:9390118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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