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派高公路及温南公路沿线风貌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于2021年3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
一、现对原招标文件作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企业工程研发能力:
原文: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全国科学技术奖2-4项得0.4分;5-7项得0.9分;8-10项或以上得1.8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现文: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工程类科学技术奖2-4项得0.4分;5-7项得0.9分;8-10项或以上得1.8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第三方评价:
原文: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连续5年或以上被地市级或以上行业协会评为“诚信企业”称号的,得1.2分;连续2年以上4年以下被地市级或以上的建设类行业协会评为“诚信企业”称号的,得0.6分。本项最高得1.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现文: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连续5年或以上评为“诚信企业”称号的,得1.2分;连续2年以上4年以下被评为“诚信企业”称号的,得0.6分。
本项最高得1.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3、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1:
原文:
企业工程研发能力: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发证时间为准,须提供省级或以上学科学技术奖证书扫描并加盖电子章,发证机构必须是政府部门或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组织方为有效(附证书扫描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现文:
企业工程研发能力: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发证时间为准,须提供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证书扫描并加盖电子章,发证机构必须是政府部门或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组织方为有效(附证书扫描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4、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5:
原文:
本表中的人员均需按要求提交相应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在本投标单位近六个月(近半年是指2020年8月-2021年1月)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若提供在子公司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则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文:
本表中的人员均需按要求提交相应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在本投标单位近六个月(近半年是指2020年9月-2021年2月)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若提供在子公司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则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及其附件为准。
三、本项目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请各投标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等信息查询。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附件:
招标文件(JG2021-0804).doc
补充公告(JG2021-0804).doc
JG2021-0804_20210319143110.G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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