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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和城23#楼、24#楼、24-25#楼裙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景和城23#楼、24#楼、24-25#楼裙房工程,项目业主为衡水景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景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景和城23#楼、24#楼、24-25#楼裙房工程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建筑面积合计21459.7平方米,其中23#楼建筑用途为幼儿园,地上3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总建筑面积:2849.44平方米;24#楼建筑用途为住宅、商业网点、地下为储藏间,地上24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总建筑面积:17370.46平方米;24-25#楼裙房工程施一层为商业网点,二层为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用房,地上2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抗震设防类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总建筑面积:1239.80平方米。
2.3、工程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滏阳一路以北、中华大街以东
2.4、工期:961天
2.5、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能够有效证明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相关证明资料;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0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现场网页查询结果为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1、投标人需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完成注册,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3月25日上午09时00分时至2021年4月16日下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及时关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招标文件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因疫情防控需要,潜在投标人均不得参加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衡水景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红旗南大街
联系人:肖飞
电话:0318-2082212
代理单位: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中心街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直房产四楼
联系人:范香云
电话:0318-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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