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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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信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3-23 12:00:00 投标截止日期:2021-03-30 12:00:00 【供应商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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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采购明细需登录后,点击详情方可下载
2021年光明区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辅助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申报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启科、高少敏,27166285
3.预算金额:520000元
4.项目类型:服务类
(二)项目
为落实省、市、区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管理的工作部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圳市光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需进一步强化光明区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障行业安全稳定。
(三)项目目标
为全面贯彻市交通运输局及光明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及我区实际,拟引进应急安全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应急安全专项培训与应急管理服务,从而有效提升应急人员专业能力,提高应急管理处置能力和应对水平。
(四)工作内容及成果
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根据我局工作需求及应急管理发展趋势,开展应急值班专题培训;
(2)辅助开展局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协助值班领导处理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协助做好值班室应急值守和指挥平台硬件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熟练操作应急指挥调度系统,能及时组织应急电话会议,做好批量信息传递工作;
(4)协助做好节假日、特别防护期等时期的战备、反恐值班保障工作,对局属单位、应急保障队伍、战备反恐成员单位进行电话、视频抽查,及时做好各类突发应急信息初步处置;
(5)协助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做好应急处置信息报送,跟进各级领导对事件的批示、指示,协调督促各部门及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6)协助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道路抢险、应急运力保障队伍参与突发事件处置,落实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运力储备和保障工作。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1.中标方应结合采购方的应急管理发展趋势制定一套符合完成本项目工作实际的方案及操作流程,以确保符合我局相关工作开展要求。
2.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指定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在服务期内需派驻4名工作人员到我局协助开展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中标方需按确保岗位人员的稳定性,服务期间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更换的,则须书面征得采购人的同意,经试用符合要求方可更换。
(二)服务期限要求
1.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9个月,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通过委托方审查之日结束。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0日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工作方案,采购人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25日前向采购人进行中期成果汇报,招标方会在成果汇报后进行审查,中标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成果。
4.中标方应在2021年12月1日前向采购人提交终期成果,并依据招标方的审查意见对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三)验收要求
本项目的验收由采购单位、中标单位共同进行。
验收条件:中标方需提交《2021年光明区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辅助项目成果》,并经采购方审核通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固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新增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非法分包。
3.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应急管理、安全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四、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投标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0%;中标方按季度向采购方提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辅助报告,经采购方审定后,采购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注意:如因政府预算调整、资金计划未能及时下达等原因导致未能及时付款,采购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方不得以此为由向采购方索赔)
(五)项目售后要求:
1. 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报等技术支持。
2. 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 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3个季度的技术支持,包括对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及值班人员业务培训等提供技术支持。
(六)违约责任:
对中标方达不到合同责任要求的或者中标方无法达到甲方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响应方式:投标人在2021年3月30日(周二)中午12:00前,将投标文件(只接受PDF文件格式,将所有资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通过我局网站提交(新用户请在本网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录入信息,待完成单位资料审核后,点击“供应商登陆”报价并上传标书)。逾期响应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提前注册账号,新注册账号需2-3工作日审核通过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 邮政编码:51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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