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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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法库县2021年国省干道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法库县公安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法库县境内国省干道
2.工程规模: 工程:本项目在法库县G101京沈线、G203绥沈线、G505开奈线、S103新梨线、S105沈张线、S106沈阳环线、S214法盘线、S302柏哈线及S302等9条线路所途经路段共安装单点测速42处、区间测速1组,安装信号灯10处,电子警察37个。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9985001001
{本项目
法库县2021年国省干道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本项目在法库县G101京沈线、G203绥沈线、G505开奈线、S103新梨县、S105沈张线、S106沈阳环线、S214法盘线、S302柏哈线及S302等9条线路所途经路段共安装单点测速42处、区间测速1组,安装信号灯10处,电子警察3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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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1年04月30日 开工至 2021年09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4)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5)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8.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4月14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3月31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体工程详细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4、各投标单位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无需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夏寒飞
姓名:
夏寒飞
单位:
法库县公安局
单位:
法库县公安局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法库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法库县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邮编:
邮编:
110021
联系人:
夏寒飞
联系人:
李智、徐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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