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2021年新建国家级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站点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2021年新建国家级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站点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04-1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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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2021-04-13
项目编号:HG2021-GL0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2021年新建国家级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站点建设项目已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修建,项目发包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管理单位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分为1个标段。
2.2本项目的建设地点:G72伶俐-六景区间、G72王灵镇-古辣镇区间 、G75安吉-伊岭岩区间、G75民良-林圩区间
2.3招标工程主要内容: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2021年新建国家级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站点建设项目,内容包含建设G72伶俐-六景、G72王灵镇-古辣镇 、G75安吉-伊岭岩、G75民良-林圩等区间共计4套国家级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站点。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艺及软件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完工测试、验收及管理操作的培训、竣工文件和质保期的服务。本项目由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和实施。合同签订单位: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工程工期:30日历天(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试运营期2个月,质保期:5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国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注册成立满2年及以上,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备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3.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至少成功累计完成过30套国内高速公路一、二类交通量调查站建设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能表明上述安装业绩)。
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要求(如无法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的,请提供2017、2018、2019年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请提供成立至今的所有财务报表):
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80%,
②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③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2)项目经理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机电工程类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自2018年1月1日起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站专项工程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有交通量调查站),有项目经理管理经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报名转账邮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止登录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扫码报名投标”二维码或搜索“宏冠工程咨询”公众号,完成线上报名手续(线上报名须上传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标书购买费用转账底单扫描件、开票信息。报名完成后需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联系电话 银工:0771-4793126),我公司将在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电子发票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标书购买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汇入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用账户:
户名: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宁朝阳支行营业部
帐号:4500 1304 4730 5070 8266
汇款时汇款单据应注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2021年新建国家级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站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费”,(附言如有字数要求,可简写为:南宁高速2021年新建国家级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站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费)。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7日北京时间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二楼M202会议室(开标现场)。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对防疫管控措施予以配合,接受现场管理和引导,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771-211006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二楼201室
邮 编:530029
招标联系人:陆女士 银女士
招标联系电话:0771-4793126 0771-2115804(传真)
监督部门:广西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电话:0771-2115072、2115071 (传真)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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