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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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G-2020-5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20-5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政融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XDG-2020-5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锡经行审投许[202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政融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49.0%、私有资金:51.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政融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华苑路与吴都路交叉口西北侧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3422.8平方米,新建住宅、公建配套用房及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约163000.32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120503.32平方米,包括新建住宅建筑面积116873.32平方米、新建公建配套用房面积363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1497平方米。建安工程估算价约80000万元。
工期:827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80000.0万元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发包人、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1)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企业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3)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我公司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我公司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我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所有成员单位提供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证明其专业);(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主体单位员工),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0年12月~2021年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4)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两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19日17:00时至2021年03月24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8室(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二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无锡政融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二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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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人:
李工、陆工
电话:
电话:
0510-882263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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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126064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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