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陆侧充电桩投资及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陆侧充电桩投资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三次)(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HBSJ-201809QT-469038001
(补遗澄清文件001号)
根据《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陆侧充电桩投资及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陆侧充电桩投资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三次)(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现发布第001号补遗澄清文件,本补遗澄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或者答疑,应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共同阅读、理解和解释。补遗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或解释:
解释:
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指“投标报价A(当充电终端月平均时间利用率≤30%时)”。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一览表的内容要求分开填报“投标报价A(当充电终端月平均时间利用率≤30%时)”和“投标报价B(当充电终端月平均时间利用率>30%)”。
新增:
一、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对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陆侧充电桩投资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过程中获得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中包含的任何内容严格保密,绝不外泄或作为他用。
如因我方任何原而因造成上述信息的泄露,无论我方是否以牟利为目的,也无论我方是否实际获得利益,我方都将承担因此给贵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招标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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