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第二人民医院钬激光治疗机等设备采购
变更公告1
原采购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事项:“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须在2021年7月22日上午11:00前,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向万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保证金转账凭证的供应商单位,视为无效投标(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以银行到帐为准)。
一、帐户名:万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户:205503110000000582
开户行:上饶银行万年支行
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须在2021年7月22日上午11:00前,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年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保证金转账凭证的供应商单位,视为无效投标(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以银行到帐为准)。
一、帐户名: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年中心
帐 户:205503110000000582
开户行:上饶银行万年支行
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原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变更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万年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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