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乾州新区棚户区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张社大道及张社大道配套站前路、大庭路供水管网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吉首市乾州新区棚户区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张社大道及张社大道配套站前路、大庭路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吉发改发【2020】264号,项目业主为吉首市城市供水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张社大道DN500供水主管923M,站前路DN400-500供水主管1537M,大庭路DN400供水主管738M。
1.3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吉首市乾州新区棚户区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张社大道及张社大道配套站前路、大庭路供水管网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279号令的有关规定保修。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I ;□综合评估法Ⅱ。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2020年/日00分,地点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021年 13日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送达的投标文件,2021年13日 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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