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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星际网吧等206户各类企业、寿县青峰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安徽省工商局关于继续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皖工商企监字〔2018〕123号)的文件规定,寿县市场监管局按照淮南市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对2018、2019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且未纳税申报的寿县星际网吧等206户各类企业、寿县青峰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清单详见附件)启动吊销程序,正在进行立案调查,拟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一、寿县星际网吧等206户各类企业、寿县青峰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清单详见附件)2018、2019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且未纳税申报。寿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寿县市场监管局对2018、2019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性通知》,但上述市场主体仍未履行相关义务。为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现再次督促履行年报等相关义务,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履行年报义务并公示年报。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管所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如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变化,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办理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已终止经营的,应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二、我局同步对上述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且逾期仍不办理相关手续的,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将被列入“黑名单”, 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登记机关将依法不予核准其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受到相关信用联合惩戒。
对本公告有异议或需要咨询的,应及时向我局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地址:寿县寿春镇明珠大道1号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311室信用监管股, 联系电话:0554-4123025 )。
附:1.2018、2019连续两年未年报的寿县星际网吧等206户各类企业名单
2.2018、2019连续两年未年报的寿县青峰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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