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4
(主)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5
(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通过
6
(主)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9910657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联系电话:020-84986039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日期:2021年05月15日附件:
资格审查情况报告【道路】(公示版).pdf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道路).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