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1年佛山地铁大厦OCC文化上墙建设项目采购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2021年佛山地铁大厦OCC文化上墙建设项目采购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0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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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价公告
采购类别: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网上比价
比价类型:
打包采购
比价模式:
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4-09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4-1610:00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电子附件
报名状态:
网上报名
{本项目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佛山地铁大厦OCC文化上墙建设项目采购网上比价公告
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就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佛山地铁大厦OCC文化上墙建设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不含税价格报价,成交供应商需要在采购人提出需求后一个月内完成指定需求内容的策划、设计、制作、安装等工作,具体结束时间以招标人验收通过为准。否则报价视为无效。报名人参与报名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合同条款、用户需求书等(详见附件)。
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员加盟后进行报价。
1.比价内容: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佛山地铁大厦OCC文化上墙建设项目的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采购物资清单”。
2.限价:不含税限价为279661元整,(签订合同时,合同各项含税总价=各项含税单价×各项采购数量,含税合价精确至个位数,含税单价详见本公告第6条的约定)
3.参与报名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名供应商须为城轨采购网会员,且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2)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有按本项目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价。
(4)参与报名的供应商须根据附件5《用户需求书》第三章第(三)点的团队资质要求提供团队资质承诺函件(格式自拟)承诺将按照资质要求组件团队负责本项目的实施,需提供承诺函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4.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公告时间: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6日止;
报名及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10∶00(节假日除外);
并于2021年4月16日10:00至2021年4月16日13:00的时间段自行解密(也可通过系统的预约解密功能进行自动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报价。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报名人须到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上传以下资料: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要求见附件2、3,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4)提交满足本项目报名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若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两家,则发布二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
5.本项目不接受澄清。
6.本项目“采购物资清单”的采购数量是预测数,结算时以经双方核实的数量(原则按照验收合格的采购清单计算,如有异议甲方与乙方双方现场测算并共同确认。)、合同单价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结算。除双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在合同期内合同单价固定不变,即合同执行期间除了国家税率发生变化而相应调整税金外合同含税单价不随政府政策(例如佛山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变化等)及市场物价上涨或回落等因素进行调整。合同各项含税总价为“采购物资清单”的采购数量乘以含税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的报价单价×符合税法规定的实际发生增值税税率),本次比价报价人按不含税价格报价,如报价人没有关于税费方面的特别说明(格式自拟),则此项目签订合同时按增值税税率为3%计;含税单价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7.所有报价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比价保证金必须由报价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8.本次参与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4月16日10:00前提交(以提交保证金凭证的日期为准)。逾期或未提交比价保证金的报名人,将无权限参加本次网上报价。
9.本次比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报名人按照城轨采购网推送的银行账户缴纳比价保证金。
10.正式报价人确定方法: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人的要求,按照附件1《资格评审表》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一家或以上时,也可组织开价,不足一家时比价失败。
11.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合格的报价人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
报价人需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报价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
12.报价说明:
(1)采购物资清单中报价是固定的、唯一的,已包含执行该项目所须的一切费用(税金除外)。
(2)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
(3)合同执行时,若国家税率发生变化时,调整后的综合单价=不含税单价×(1+国家规定的新的增值税税率),合同执行期间不含税价保持不变。
(4)采购物资清单中的各分项单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分项合价需取整到整数。
13.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1)本项目采取以下的比价方法:
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采用最低价法: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项目报价最低者推荐为第一中价候选人,后续报价者依次排列。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供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工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2)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合同签订时以最低报价作为合同价签订。
14.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比价结束后予以退还;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如在退还比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比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15.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按照采购人《运营事业总部合约供应商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没收比价保证金。除此之外,如报价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价保证金数额的,报价人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
(1)解密报价后报价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2)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3)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4)经查实报名人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比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串通参与网上比价相关行为的。
16.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采购人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采购人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采购人须重新组织比价。
17.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采购人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9.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20.有关此次比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料格式要求见本公告附件2、3。
21.采购人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整体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22.潜在报名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采购人书面提出。
(1)异议受理部门: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异议受理电话:(0757)82488397;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湾梁村北街与西街村湾华大道交叉口西50米佛山地铁大厦13层;
(2)投诉受理部门: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群人力部纪检监察室;
投诉受理电话:(0757)86262624;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2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层
电话:13117815881
邮编:528200
联系人:李工
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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