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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二期)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二期)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4-12
详细内容:
苏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二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4月29日上午9点 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ZJC2021-G-039

项目名称 :苏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二期)

预算金额: 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

项目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模块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发、单元测试,并开始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

项目质保期: 提供至少壹年免费维护服务。

采购需求 :

(一)项目建设背景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总体要求,指出“要强化智能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标准,更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成为全国各地城市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浦东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考察时指出:“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既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又要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要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和生产、生活、生态等各方面,发挥好政府、社会、市民等各方力量。要抓一些“牛鼻子”工作,抓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2020年3月19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指标试评试测动员会,将太原、沈阳、青岛、南京、杭州、宁波、长沙、临沂、苏州、常州、福州、许昌、深圳、昆明、攀枝花、宝鸡等15个城市列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评价指标试评试测试点城市。并下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建办督函[2020]102号文)。通知要求在现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工作基础上,建设完善国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省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和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功能整合、拓展应用场景、规范数据标准,实现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

按照住建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边建设、边完善”“先联网、后提升”的工作思路,苏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采用了“先整合构建、再完善提升”的总体实施路线。按照苏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规划,2020年一期项目是“整合构建”阶段,本期项目是“完善提升”阶段。2020年启动建设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主要在系统整合构建和数据汇聚接入上下功夫。一期项目已建成业务指导系统、指挥协调系统、行业应用系统、公众服务系统、数据汇聚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前端展示系统、后台管理系统等系统,建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建立苏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等标准规范。为本期项目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网络强国战略和“互联网+”系列行动计划要求,已建成苏州市智慧城管大数据平台,建成 “一库、一网、一平台、多应用”大数据基础框架和大数据标准体系,已完成苏州大市范围内城市管理信息资源深度整合共享工作,建立了“1+10”市区两级数据资源体系,建成智慧城管综合数据库和大数据共享数据资源目录,建成一系列城市动态管理应用模型。对内实现了与各区域、各业务条线的数据互联互通,对外实现了与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法委等单位的数据交换和共享,为本项目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本期项目在苏州市智慧城管大数据平台及苏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期项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重点从“评价、考核、监督”三个方面,进行完善提升,旨在全面提高城市统筹管理能力、监督指挥能力,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二)采购内容与要求

本期项目在一期项目建设内容的基础上,按照住建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边建设、边完善”“先联网、后提升”的总体工作思路,随着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和综合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考核、监督”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建设综合评价、平台考核、综合监督三大系统,补齐系统功能短板、弥补空白,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统筹管理能力和协调指挥能力,提升城市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序号

采购内容名称

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描述

数量

1

综合评价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1

2

平台考核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1

3

综合监督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1

(三)项目技术参数与技术需求:详情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投标承诺函);

(6)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K503公开开标大厅(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713号

联系方式:徐仁杰 0512-6933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0512-69820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健、方思然

电 话:0512-6982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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