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珠海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监管业务综合楼项目设计答疑公告
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E4404000001001698001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监管业务综合楼项目设计
标题珠海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监管业务综合楼项目设计答疑公告
招标人名称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
联系人江彩莲
联系电话0756-2211717
招标代理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楼
联系人饶伟
联系电话0756-3361057
内容1.请提供两栋需改造的办公楼的原设计图纸(CAD版本或PDF版本均可)或质量鉴定报告,以便更精准的进行设计。
答复:可以提供两栋需改造的办公楼的原设计图纸的PDF版本。
2.业绩信誉要素表中:第六点的营业执照是否提供是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还是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答复:项目所在地有分支机构的,建议提供项目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无则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具备结构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是否有资格做为项目负责人?
答复: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及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5.1条要求。
4.资格审查要素表中,第八点要素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证明材料是否只需要下载提供“报告”证明材料,还是只需提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彩色网页截图证明材料,还是两个证明都需同时提供?
答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彩色网页截图即可。
5.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如提交银行征信报告且报告日期为近三月,是否有效作为证明资料?
答复:如提交近三个月的银行征信报告,须由企业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提供业务的,可由企业开户银行(企业开户行出具的征信报告须附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方才有效。或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如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则无需再出具公共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以及金融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为国家发改委明确的综合信用服务机构,不采用其他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具体按《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执行。)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5.1条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附件。
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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