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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教育机构用房新建及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教育机构用房新建及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新行审投备〔2020〕1092号)锡新行审投备[2020]10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锡贤路以南,至德大道以东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88908.24平方米。其中:将部分原建筑物改造,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11532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669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32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615平方米,为1-9号房、地下室、出地面楼梯;室外工程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9759平方米,为地下室;建筑最高层数为3层,建筑物高度最高为13米,最大单跨跨度为38.2米。,
2.1.3合同估算价:38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42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4月29日,竣工日期:2022年07月01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含大型土石方、桩基、基坑围护、基坑降水、人防地下室、非人防地下室、设备基础等)、水电安装、消防、暖通、装修、亮化、幕墙、市政工程(道路、雨水、污水)、运动场地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内容,不含景观、绿化、智能化工程。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1532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66904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范围内合同价≥17000万元的且建筑物中最大单跨跨度≥27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本投标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自2018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19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合同价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为准;最大单跨跨度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所注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另需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蓝图(或竣工图纸蓝图)原件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19/03/1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03/1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12/1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三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03月19日9:00至2021年03月24日17:00;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31日9:30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薛震
联系人:
王晓东、李风波
电话:
13812012352
电话:
0510-81892502
传真:
传真:
0510-818925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840022054@qq.com
2021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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