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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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资兴市立中学的资兴市立中学公租房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立中学公租房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1]078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XXZT2021-ZX-04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1
资兴市立中学公租房改造工程
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668253.15元
6680.00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的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1.4.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1.5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以上网站查询加盖公章);
1.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近六个月【2021年1月-2021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版为依据。
2.5人员配置不得少于即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安全员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且无在建工程;(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3、本谈判公告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2、请于2021年7月6 日至2021年7月13 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在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兴项目部(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详细地址)。
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询价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资兴市立中学
地 址:资兴市阳安路358号
联系人:钟主任
电话:0735-3320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资兴市晋宁路491-2
(3)联系人:袁成芳
(4)邮 编:423400
(5)电 话:0735-3239888、18684628089
(6)电子邮箱:1025583293@qq.com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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