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兰县城区陵园商业步行街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西东兰县城区陵园商业步行街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03-1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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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兰县城区陵园商业步行街改造工程(EPC)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东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兰发改复[202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60%:20%: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东兰县城区陵园街
建设规模:对陵园商业步行街进行改造,改造长度600米,宽1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沿街风貌提升改造、路面改造、给排水改造、电力电信线路改造、照明工程、游客设施等。
合同估算价: 2061.1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8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 年 5 月至 2022 年 3 月。
2.2招标范围: 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安装、道路、给排水、电气、照明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 丙 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工程设计 丙 级及以上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和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无要求。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以“建设工程投标单位”身份登陆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cjyxxw.com)注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不收取电子招标文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新区肯旺桥西侧北面市工人文化宫办公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暂定合同价的2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9.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东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632332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东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兰县东兰镇龙头街58号 地 址:河池市同德路一巷3号(2楼)
邮 编: 547400 邮 编: 547000
联 系 人: 黄忠校 联 系 人: 兰仿
电 话:0778-6322229 电 话: 0778-7984509
2021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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