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金洲路16号琅东小区住宅一、二层商铺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金洲路16号琅东小区住宅一、二层商铺招租
二、项目编号:FW(SY2)2021007C
三、本次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面积
招租底价
南宁市金洲路16号琅东小区住宅一、二层商铺招租
建筑面积1551.32平方米(其中一楼建筑面积646.63平方米、二楼建筑面积904.69平方米)
100元/平方米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3.未被出租方列入黑名单。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1年 4 月 21 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1年 4 月 30 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2.发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一、法人:
1、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无不良经营记录的证明文件(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
二、自然人:
1、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2、无不良经营记录的证明文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帐 号: 7719 0142 3310 201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1年 5 月 10 日9时30分(竞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场地安排为准)(注:乘坐地铁1号线,可在金湖广场站下从C1出口到达),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竞标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场地安排为准)(注:乘坐地铁1号线,可在金湖广场站下从C1出口到达),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 址:南宁市古城路39号
联系人: 刘工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401室
联系人:陈虹芳 联系电话:0771-2823798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www.guangxibid.com.cn/)。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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