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委托协审服务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苏州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2021年度委托协审服务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SZJW2021-G-002号
2、项目内容:2021年度委托协审服务商项目。服务期限:2021年7月1号-2022年6月30日。本次项目共分6个标段:各供应商可选择其中1个或多个标段报名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承接1个标段项目,已中标的投标人不再计入其他标段的供应商数量且不参与其他标段评审,后期如有服务区域调整需服从采购方安排。各标段审计数量不确定性的说明:抽查企业数量不等同于实际审计数量,存在企业查无下落、无公司账册无法审计的情况;非公司制企业无需审计等原因。
标段一:开发区分局,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标段二:陆家分局、花桥分局,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标段三:高新区分局、巴城分局,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标段四:城北分局,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标段五:周市分局,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标段六:张浦分局、千灯分局、周庄分局、锦溪分局、淀山湖分局,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具体要求:中标单位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企业名单,负责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审计及审计后的对比工作,按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影响采购人工作进度的由采购人按其履约情况进行考核扣分,若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备注:评标顺序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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