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2021-2023年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标段一)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2021-2023年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标段一)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1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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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2021-2023年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标段一~标段三)招标公告
根据2012-440100-04-01-356592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公安局2021-2023年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标段一:广州市公安局2021-2023年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标段一)
项目编号:JG2021-0502
标段二:广州市公安局2021-2023年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标段二)
项目编号:JG2021-0502-002
标段三:广州市公安局2021-2023年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标段三)
项目编号:JG2021-0502-003
项目代码:2012-440100-04-01-356592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020-831133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3632495835/020-3873106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监督电话:020-3818005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辖区范围内。
四、项目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包括:(1)设备维护,是指交通信号控制设施(含单点和SCATS)中交通流量检测部分、控制主机部分、通信部分(线路和设备)、交通信号灯,以及它们配套的杆件、管井、管线、电源、机房设备等基础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故障抢修以及更改控制方案、更换特征软件、更换芯片等;(2)专项维护任务,是指用户方根据不可预见的需要下达的维护任务,包括对路口交通控制有关的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更新、合理化改善等特定任务。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标段
划分
各标段工程名称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标段一
广州市公安局2021-2023年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标段一)
越秀(218)、海珠(232)、高速一、高速五交警大队辖区(共计450个路口)。
标段二
广州市公安局2021-2023年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标段二)
白云一(174)、天河(319)、环城(7)、高速二交警大队辖区(共计500个路口)。
标段三
广州市公安局2021-2023年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标段三)
白云二(250)、荔湾(198)、高速三交警大队辖区(共计448个路口)。
①以上路口数是2020年5月份的统计数,在维护周期内,外单位新建的交通灯路口办理移交手续后,纳入相应交警大队辖区的维护范围。
②三个标段两年期工程总经费为4227.303234万元,以财政资金下达的城市维护费资金计划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并经最终审核结算价款为准。
2、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三个标段共为4227.30323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均为1409.11181万元,第三标段为1409.079614万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均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部分项综合单价限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特别说明:
(1)投标申请人需同时申请参加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允许只参加其中部分标段的投标工作;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不能兼中。
(3)每个标段分别单独进行投标登记,但投标人可以只委派1套项目管理班子(但应满足相应标段的工作要求)。
(4)本项目3个标段同时进行开标、评标,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的标段)按照标段一到标段三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5)若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照从标段一到标段三的先后顺序,确定其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其余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6)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若某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
(8)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六、资金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4月1日10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3月12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4月1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交通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1、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各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该标段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公安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13312
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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