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屈原镇西陵峡村柏树湾居民点道路挡墙损毁恢复工程项目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秭发改审批【2021】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屈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秭归县屈原镇西陵峡村柏树湾居民点道路挡墙损毁恢复工程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恢复、挡土墙、抗滑桩、支护平台、格构护坡、排水沟等.
2、项目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6、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需承接过抗滑桩施工。(须上传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资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须上传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作补充)。
3.5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合法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现场专职安全员)3个月(2021年1月~2021年3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网上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辩;新冠病毒疫情期间社保缴纳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查询,做好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书面记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5月06日17时30分至2021年05月27日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27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一)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二)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媒体及时间:
本次招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屈原镇人民政府
地址:秭归县屈原镇
联系人:李昊海
电话:139868172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隆康路20号(长江瑞景3号楼000104房)
联系人:黄超
电话:0717-67515761517178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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