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21年下半年抱杆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21年下半年抱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21年下半年抱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CG-SDWF-2021-26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标包划分:不划分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家,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选定1家参选人完成潍坊下半年抱杆采购供货及配套安装,采购内容预计涉及各种型号的抱杆共计600根。
2.2供货期:接到订单后10个自然日内供货,并运输至潍坊铁塔仓库或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地点。参选人有承诺缩短供货期的,执行其承诺。
2.3缺陷责任期要求:缺陷责任期为1年,缺陷责任期满后,参选人继续提供有偿售后服务。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参选人应无偿更换由于原材料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构件。返修件或更换件的缺陷责任期在重新安装及通过验收之日起延长1年
2.4项目预算:不含税87.9万元。
2.5实施地点:潍坊市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3.2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2个资质
(1)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
3.4业绩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人员要求: 。
3.7 其它要求:
(1)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a.gov.c)或各级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黑名单”的。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5.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1日17:00,逾期购买比选文件的将被拒绝。
5.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两种方式任选其一,疫情期间避免接触推荐使用电子邮件获取方式):
a.现场获取方式
请于规定时间内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或复印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发售地点(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济南市解放路13号4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b.电子邮件获取方式
请于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hadog@xhc.com.c(邮件主题为“潍坊铁塔抱杆--参选人单位全称”)发送以下资料:
(1)参选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电子版本(格式见公告附件);
(4)比选文件费用电汇凭证。(请参选人在获取比选文件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比选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交纳的,可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参选人单位名称一致)或以个人名义汇款(汇款时备注单位名称)。
5.1.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比选文件购买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李晓丹;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开元支行;
账号:6228450258073060170
5.1.4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6.参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参选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7日9时30分。
参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道总部基地东区17号楼1楼会议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应答文件:
6.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参选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参选应答文件开启在参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参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地 &&&址: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道总部基地东区18号楼
邮 &&&编:261100
联 系 人:宿先生
电 &&&话:17605368023
电子邮件:suxq@chiaowercom.c&&&&&&&&&&&&&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解放路13号
邮 &&&编:250000
联 系 人:田昭兴
电 &&&话:0531-81857816 &&&&
电子邮件:shadog@xhc.co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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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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