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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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本次采购的生物医药在线校准设备包括核酸提取仪校准用到的微量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和在线总有机碳测定仪校准用到的精密总有机碳测定仪.微量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作为核酸提取仪校准用标准溶液的定量工具要求稳定准确,重现性好,测量液柱长度有多种规格选择以适用不同的测量需求,对测量液柱的完整性能自动监控,以保证测量的有效性.精密总有机碳测定仪用于在线总有机碳测定仪的比较传递,要准确稳定,重现性好,在业内有代表性。目前国内因可靠性原因尚无达到上述功能和技术指标的产品,因此申请购买进口仪器设备。
专家论证意见:经过论证,该仪器设备是无锡市计量测试院为保障地方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为生物医药行业提供全面检测校准服务所申请购置的产品,由于产品用于相关的量值传递,不能等同于一般的产品检测需求,其功能和技术指标应体现广泛适用性,先进性,稳定性,符合计量技术法规对量值传递的要求。目前国内因制造工艺和可靠性的原因,尚无同时达到此功能和技术指标要求的相关产品,专家组认为申购单位的申请进口理由充分、合理。该申购设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建议购置进口产品。
论证专家、律师:
姓名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杨敏智
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主任药师
宋 健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何 莉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陈志华
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浦卓敏
事务所
专职律师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无锡市计量测试院
联系人:王谷雨
联系电话:0510-82803291
财政部门联系人:曹建勇
联系电话:0510-81822290,传真、联系电话:0510-80822290
采购单位:无锡市计量测试院
2021年 4月 30 日
网站管理: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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