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陆侧充电桩投资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三次)(HBSJ-201809QT-469038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809QT-469038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民航中南局湖北省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民航中南局湖北省发改委关于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机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中南局〔2019〕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及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陆侧充电桩投资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三次)(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鄂州市
建设规模:湖北鄂州民用机场性质为货运枢纽、客运支线机场,场址位于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燕矶镇杜湾村附近。本期工程飞行区跑道滑行道系统按满足2030 年旅客吞吐量150 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30 万吨的目标设计,航站区、转运中心等设施按满足2025 年旅客吞吐量100 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45 万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E。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机场航站区、工作区等陆侧充电桩工程投资、设计、建设、调试、维护及后期运营。具体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
合同估算价:0.00万元
2.3其他:1、各节点工期为:(1)设计工期:2021年4月1日-2021年5月31日,共计61天;(2)设备采购工期(含生产时间):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31日,共计61天;(3)施工工期(含设备调试):2021年8月1日-2021年9月30日,共计61天。2、本项目运营期10年。3、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0元,由中标人负责机场航站区、工作区等陆侧充电桩工程投资、设计、建设、调试、维护及后期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经营范围应包含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相关或充电桩充电服务相关的内容。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本项目的招标内容及其相关服务。(2)业绩要求:具备1个及以上规模不小于2000kW(额定总功率)充电桩运营及管理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3)信誉时间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没有信誉问题,非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06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招标人: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鄂州市滨湖北路特1号滨湖大厦八楼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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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人:
程毅、袁为翔、杨洵
电话:
0711-3688919
电话:
027-8727353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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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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