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土城村福满园新型社区二期6#-21#楼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土城村福满园新型社区二期6#-21#楼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0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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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福满园新型社区二期工程项目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以赣行审备(2020)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土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土城村福满园新型社区二期工程6#-21#楼附属配套设施工(标段)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赣榆区塔山镇土城村驻地。
2.1.2建设规模: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1000平方米,以22号楼楼南道路南边线为界限,中间南北主道路及两侧的给水,消防及排水、弱电主干线,绿化,基础公共设施等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合同估算价1566.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5月8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6月7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8月6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工程范围内(以22号楼楼南道路南边线为界限,中间南北主道路及两侧的给水,消防及排水、弱电主干线,绿化,基础公共设施等建设,以满足功能使用需要)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垃圾分类设计、限额优化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等及技术服务与指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室外配套:包含道路(包括小区外南面及北面道路)、景观绿化(包括小区外南面及北面道路行道树)、健身器材、雨污水管网、给水、路灯(太阳能,包括小区外南面及北面道路)、广场、铺装、停车位、室外照明、室内外装修、雨水分流、综合布线(小区内室外给水、雨污分流排水、消防管线、燃气管线及小区内强电(室外强电配电箱、预埋电缆保护管、检查井、八角井、充电桩基座及智能化充电桩等)、弱电(广电:管道、检查井、分支箱、楼内光纤接至楼外分支箱,光纤入户;电信及联通:管道、楼外分支箱基座 ;智能化:管道、户内对讲门、电梯报警、 应急呼叫、燃气探测、智能水表读卡、接至19号楼物业办公室;室外监控:管道、线缆、监控底座及监控立杆、监控头、监控主机、监控屏幕、接至19号楼物业办公室)、配电房出线电缆等)、配套用房(如入口大门(道闸)、门卫房、配电房、公厕、消防水池、透视围墙、雨水收集池及泵房(含给水加压泵站)、环卫设施、管理用房(装修)、商业设施等)、三网合一及智能化等所有设计工作;
(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以22号楼楼南道路南边线为界限,中间南北主道路及两侧的给水,消防及排水、弱电主干线,绿化,基础公共设施等建设,以满足功能使用需要)室外配套,包含道路(包括小区外南面及北面道路)、景观绿化(包括小区外南面及北面道路行道树)、健身器材、雨污水管网、给水、路灯(太阳能,包括小区外南面及北面道路)、土石方、广场、铺装、停车位 、室外照明、室内外装修、小区道路、雨水回收、综合布线(小区内室外给水、雨污分流排水、消防管线、燃气管线及小区内强电(室外强电配电箱、预埋电缆保护管、检查井、八角井、充电桩基座及智能化充电桩等)、弱电(广电:管道、检查井、分支箱、楼内光纤接至楼外分支箱,光纤入户;电信及联通:管道、楼外分支箱基座 ;智能化:管道、户内对讲门、电梯报警、 应急呼叫、燃气探测、智能水表读卡、接至19号楼物业办公室;室外监控:管道、线缆、监控底座及监控立杆、监控头、监控主机、监控屏幕、接至19号楼物业办公室)、配电房出线电缆等)、配套用房(如入口大门(道闸)、门卫房、配电房、环卫房、公厕、消防水池、透视围墙、雨水收集池及泵房(含给水加压泵站)、环卫设施、管理用房(装修)、商业设施等)、三网合一及智能化等。
(3)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4)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5)其它: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三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具体要求和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号、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违反法定投诉程序不经过法定主诉渠道方式异议投诉的,投标单位承诺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10月-2021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4月6日至 2021年4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
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条。
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
8.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上传,且网络投标CA 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 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 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特殊环境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8.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 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8.5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
7.0
7.0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 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土城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20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刘主任联系人:吴工
电话:86798556电话:0518-81588890 85861167
传真:传真:0518-85479978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2021年4月6日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19.8分)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4.4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6.设备方案(2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分之间酌情打分。
7、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8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0.5分。
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含)年及以上的,得2分。5(含)-10(不含)年及以下的,得0.5分。5(不含)年及以下的,不得分。年限以职称证书标注的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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