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青县芦湖公园亮化工程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102000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高青县芦湖公园亮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1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件内容:
敬告2、资格审查内容:(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证件;
变更为:
敬告2、资格审查内容:(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证件;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3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苑路39号
联系方式:0533-6982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101号
联系方式:0533-317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娜
电话:0533-3178002
发布人: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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