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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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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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猴场村完小学生食堂工程的采购公告
2025-06-26 17:06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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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文件要求,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猴场村完小学生食堂工程采购公告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族路217号(老检察院)
联系人及电话:欧春艳 186****5095
二、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猴场村完小学生食堂工程。
(二)采购内容: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猴场村完小学生食堂工程建设。
(三)采购上控金额及结算:采购上控金额为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220145.72元,结算以我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协审单位现场审计认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造价为准。
(四)要求工期:60天。
(五)项目实施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猴场村完小校园内。
(六)质量要求:按质按量,满足设计要求。
(七)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五、招标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有关国家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 6月27日至2025年7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为: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族路217号(老检察院)教育局办公楼409室(项目办)。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盖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盖公章)、企业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企业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企业项目经理证件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报名后由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项目办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
注:报名单位请自带硬盘到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族路217号(老检察院)教育局办公楼409室(项目办)拷贝项目工程量清单。
七、采购方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规定,该项目为未达到限额标准项目,采取三家以上(含三家)现场询价,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现场询价时间、地点以我局函告为准。
八、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主办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6-820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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