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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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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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十四五”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或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AX2021-ND-C004
项目名称:宁都县“十四五”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最高限价:150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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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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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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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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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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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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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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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财购
2021F00044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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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十四五”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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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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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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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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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工程咨询资信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8日00:00至2021年05月08日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2021年05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西北边行政服务中心4楼)
五、开启:
2021年05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西北边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其本人
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以签到并递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温馨: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2.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支持贫困地区;限制进口产品;节能、环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4.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响应供应商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具体缴纳方式详见磋商文件。5.响应保证金退还:具体退还方式详见磋商文件。5.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磋商项目合同》签订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6.付款方式: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成交通知书(采购办联)、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合同价款。7.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响应供应商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确保可追根溯源。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方式:13607971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爱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天赋铭强西区9栋102室
联系方式:0797-6812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360797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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