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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01/2021-0015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30
责任部门
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招投标公告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沙窝沟至滨河大道北延伸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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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窝沟至滨河大道北延伸段道路工程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0】197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以银交涵【2020】199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沙窝沟至滨河大道北延伸道路工程
2.2 工程地点:梧桐树乡
2.3 工程概况:沙窝沟至滨河大道北延伸段道路起点位于李荀路李家圈村路口,沿现有旧路向北延伸,终点止于北滩村,路线长7.325km。道路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6.0m,路面宽度5.0m,设计速度20km/h,采用沥青混疑土路面结构形式,为4cm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水泥稳定砂砾+20cm级配砂砾。道路共设涵洞8道总长60m,设置T型交叉路口4处。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
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124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能力
/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受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3.未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或地方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
主要人员
项目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人员,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 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承诺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需提供自行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査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方可参加。(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7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起至2021年5 月 11 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招标人仅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本标段投标。但仅能有一名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4.4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5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6 下载招标文件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②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5 月 24 日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电子标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须注意以下内容:
(1)登陆方式:各投标人使用 IE 浏览器(IE9 版本以上)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陆页面。(登陆地址: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2)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如出现问题,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陆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
(3)投标人网上开标签到时间:各投标人登陆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需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截止投标时间系统内无法再进行签到,未签到的单位无法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4)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
(5)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5/serviceGuid.html,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 寻求帮助。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嘉源路与西平街交叉口北 50 米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
邮政编码:750011
邮政编码:750011
联 系 人:石金良
联 系 人:王茹
电 话:0951-4022311
电 话:0951-8934925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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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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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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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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