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通河县城镇住宅小区消防设施修复补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11093GC0008002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通河县城镇住宅小区消防设施修复补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Z11093GC0008002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地方政府筹措,招标人为通河县应急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建21处消防栓,改造11处消防栓,更换及重新铺设室外消防管线3500米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其他补充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06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5月10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其他补充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6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其他补充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6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其他补充内容
七、其他公告内容
通河县城镇住宅小区消防设施修复补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11093GC0008002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城镇住宅小区消防设施修复补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筹措,招标人为通河县应急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建设规模:新建21处消防栓,改造11处消防栓,更换及重新铺设室外消防管线3500米。
3.计划工期:2021年9月30日前完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各投标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合法经营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1年1月-3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须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及清晰体现人员姓名及投标人名称,以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企相符,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1年1月-3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须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及清晰体现人员姓名及投标人名称,以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8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近三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仅限于投标人,不包含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以上要求查询途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为准。
9、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06日09时00分到2021年05月1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和具有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06日到2021年05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招标文件获取,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必须提供清晰的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有模糊不全、无法识别等问题,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投标不需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项目经理以及其他班组成员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9)以及资格要求中的全部材料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河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哈尔滨市通河县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 编:150090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51-81888888
传 真:0451-88188888
电子邮件:yw8@zzgj.net.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河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通河县
联系人:吕飞
电话:0451-818888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6号软件园二期A栋1-2层17号办公
联系人:孙晓丹
电话:0451-81888888
电子邮件:yw8@zzgj.ne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