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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312021034005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生态施工[2021]0304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新天津生态城一汽丰田二期基础处理工程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经济局 以 津生经发【202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6661.07 万元,资金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6661.07万元 ,资金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75700立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一汽丰田二期基础处理工程,建设规模为675700立方米,地块填土总方量约675700立方米。拆除彩嘉路(嘉华道西侧-嘉顺道)、彩华路(嘉华道-嘉顺道)、嘉华道(彩环路-彩华路)、嘉美道(彩环路南侧-彩辰路)等4条路的道路、管线、绿化及其附属设施,道路总长度约3.5千米。拆除方量约43.5万立方米,回填土方量约53.8万立方米。新增彩辰路(嘉华道-嘉顺道)北侧10米宽绿化带及嘉华道(彩华路-彩辰路)东侧10米宽绿化带,全长约1.2千米,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包括填土工程、拆除过程、绿化工程、开口工程及临时雨水管道连通工程等,总投资额26661.07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彩环路、玉砂道、彩辰路及嘉顺道所围合的范围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一汽丰田二期基础处理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范围:彩环路、玉砂道、彩嘉路及嘉顺道围合区域的填土工程,拆除(回填)工程及临时雨水管道连通工程,最大管径d1000。土方填筑约23.94万立方米。本标段工程发包额约为3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补遗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达到现场施工条件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3500.0万元。
二标段:标段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一汽丰田二期基础处理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范围:彩嘉路、玉砂道、彩华路及嘉顺道围合区域的填土工程,拆除(回填)工程。土方填筑约23.15万立方米。本标段工程发包额约为3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补遗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达到现场施工条件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3500.0万元。
三标段:标段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一汽丰田二期基础处理工程施工三标段,招标范围:彩华路、嘉华道、彩辰路及嘉顺道围合区域的填土工程,拆除(回填)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填筑约20.48万立方米。本项目绿化工程发包额超过500万元。本标段工程发包额约为4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补遗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达到现场施工条件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45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4月30日 至 2021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必须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及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且须有投标资格并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6)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7)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必须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及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且须有投标资格并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6)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7)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必须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及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且须有投标资格并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6)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7)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2021年03月12日 至 2021年03月18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16时00分。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3月12日至2021年0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符合要求的参与单位请与代理公司联系后携带1、网上报名确认单加盖公章;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5、授权委托人真实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至代理公司 获取文件。
7.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8.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8.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滨海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鹏飞(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旅游区1号楼一层116室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张洪波电话:022-67289739
传真:022-6728973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震(印鉴)
办公地址: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欣苑大厦1104-1106
邮政编码:300191联系人:周静、弭丹丹电话:15122859785
传真:022-23673467
日期:2021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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