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伊滨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井、农田输配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伊滨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井、农田输配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6-2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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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伊滨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井、农田输配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滨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井、农田输配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伊滨采购【2021】55号
3、资金及控制价: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5765431.94;其中一标段:1212143.81元;二标段:2106010.61元;三标段:2447277.52元。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三个标段;(投标人只可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一标段:新建机井、修葺井房等工程
二标段:敷设服务新建和现状机井的电力线路等工程。
三标段:拆除旧泵、采购及安装新泵、新建玻璃钢井房、安装机井控制系统以及照明配电设施等工程。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工期: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0、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1、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附网页查询页截图)
二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造师证,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附网页查询页截图)
三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智能灌溉设备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附网页查询页截图)。
第一至第三标段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06月23日至2021年06月2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9时5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1277699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
联系人:雷女士
电话:0379-65996079
监管部门: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2767559
2021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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