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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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汇达丰电力科技园后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1778002
项目名称
汇达丰电力科技园后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题
汇达丰电力科技园后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修改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汇达丰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振国巷2号供电发展大厦
联系人
陈亮
联系电话
0756-2633109
招标代理名称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唐家湾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二期4栋(H座)10层
联系人
陈洁莹
联系电话
0756-2605952
内容
招标文件修改具体内容: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预算金额内容修改为:
■122,609,108.90 元(含暂列金额11,160,000.00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最高投标限价内容修改为:
■122,609,108.90元(含暂列金额11,160,000.00 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超出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2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修改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超出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2成本参考线内容修改为:
□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线。
■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111,665,198.02]元。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
□不设成本参考线。
□其它事项:[ ]。
5、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暂列金额内容修改为:
■按照[11,160,000.00]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1. 暂列金额不参与竞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 暂列金额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计算,按签证增加工程的结算原则计算。]。
6、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5暂估价内容修改为:
■按照[2010000.00]元报价。
■暂估价使用范围:[玻璃幕墙及钢结构玻璃雨棚、屋顶玻璃结构、地下室交通设施]。
■暂估价部分发包方式:■由中标人发包。暂估价部分预算金额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应当招标范围的,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发包。其中:1#仓库+宿舍:玻璃幕墙及钢结构玻璃雨棚按450,000.00报价、2#仓库:玻璃幕墙及钢结构玻璃雨棚按910,000.00报价、屋顶玻璃结构按150,000.00报价、地下室交通设施按500,000.00报价。
7、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6354668.07]元报价,不得竞争。
■其它事项:[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
(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的内容和范围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详见本合同补充条款。
(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总金额为6354668.07元。
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根据2007年《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预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额的30%,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根据每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核定的施工进度,支付当期完成工程量相对应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剩余部分(扣除预付款已付比例)。
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款专用,每月单独计算并支付,不计入当期进度款中,中标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实际投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与财务账目相符,否则得不到该款项,同时中标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由中标人承担。]。
8、项目施工合同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详见本项目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及项目施工合同。投标人务必按照本项目新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珠海汇达丰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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