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环境监测站现就“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初步设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初步设计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开发区环境监测站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地址位于黄埔区科学城创意大厦B1栋附楼10楼,面积789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走廊、卫生间、茶水间等地方(不含电梯厅、消防楼梯)。主要建设功能区域包含业务管理区域、实验室检测区域、实验室辅助功能区域,如气相色谱检测室,重金属光谱检测室,土壤晾干(风干)室、样品研磨室、有机、无机前处理室,洗涤消毒室,天平室,危险品储存室等。
2.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为对设计范围内建筑空间按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标准以及项目采购单位使用功能要求进行整体改造设计,编制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初步设计方案。工作内容包含概念设计及汇报、深化方案设计及汇报、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调整、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施工现场技术交底、项目报建(备)、报验配合、招标配合、施工现场配合、结算配合服务、保修配合服务;驻场设计服务;工程竣工图的设计审核服务等。
(2)本项目需进行限额设计,且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投标报价已经包含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设计变更、追加投资等情况,招标人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工程范围均属于招标设计范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上级批复的范围,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级地方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四、服务时限及最高限价
设计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最高限价:人民币9.36万元,设计费由设计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最终合同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区财局出具的概算评审价。若超出概算评审价的,以财局概算评审价为最终合同价格。
五、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单位法人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它要求。
(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2)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信誉要求:①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②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六、开标时间及评标方式:
开标时间:在报送材料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
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得分最高者推荐为供应商候选人。
七、响应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
1.报价书(见附件2)、公司简介、营业执照;
2.具体的项目初步设计服务方案和初步设计效果图;
3.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八、报送时间方式
请将附件的响应文件和相关附件于2021年3月30日(星期一)邮寄至广州开发区环境监测站综合室。邮寄或者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恕不接收。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0-82113735
地址: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1栋11层1118房
广州开发区环境监测站
2021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