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所供应货物,产品能覆盖本次采购的品类。 |
业绩要求 | 近两年来销售业绩良好;出具报价型号材料近两年(2019年至2021年)至少有一项不低于50万元的销售业绩清单,业绩要求要验证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财务要求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2017-2019年或2018-2020年)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计。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人员要求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
3.2
|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个包件,且允许成交个包件。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