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PGK2021-009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本期定期存放招投标的资金总量及期限:
社保资金4.6亿元,定期壹年,保底利率1.95%。
四、参与招投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投标银行)资格:
1.必须是在浦江县辖内的支行级及以上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政策性银行;
2.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由人行浦江县支行提供)。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报名):
1.领取时间:2021年3月20日-2021年3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二楼报名大厅
3.招标文件集中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获取招标文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投标银行负责人确认的授权书。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4月9日上午9:3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开标室(三)(地点),逾期送达、未按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4月9日上午9:30时(时间)在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开标室(三)(地点)开标。
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
(1)本项目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9-88088931),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9日09:30时止(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间并承担责任)。原件及所寄原件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另行包装,随投标文件一同邮寄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递到位。邮寄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采用邮寄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无需派遣授权代表出席,保持电话畅通。
(2)本项目也接受现场方式递交,请投标供应商于2021年4月9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开标室(三)。原则上参与开标的授权代表1名,且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出示绿色“健康码”、核验身份证、测量体温、接受防疫询问登记、如实报告情况。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以免耽误投标。因提前到达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非绿色“健康码”、体温异常等情况导致不能进入交易中心参加投标活动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的各项防疫措施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或开评标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关于开标过程的说明:
本项目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证人员监督下核验投标文件密封性、开启投标文件、组织评审。
十、业务咨询:
浦江县财政局:黄女士联系电话:0579-84107241
本中心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88088931(报名处)
传真:0579-8808893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0579-84123011
浦江县财政局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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