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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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转运呼吸机(6台)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经过采购方市场调研,采购进口产品理由如下:
1、内置电池可达9小时,支持电池热更换(更换电池后依然保留前设置,无须重置参数)
2、气体驱动,机器内部耗氧量低,不需要基础气流,可接各式钢瓶及中央气源,并具备各种标准管道接口,实现不同气源间迅速转换。
3、高精度液晶触摸显示屏,可实时显示压力波形、流速波形,同时显示监测参数、设置值等信息;监测测量值MVe,VTe, RR,PIP
4、屏幕支持翻转功能。
2021年3月,采购方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如有对此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1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监督管理机构: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0512-63982395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95885894
联系人:沈超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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