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睢宁县水务局承担的睢宁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编制工作所需资金是县级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编制工作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睢宁县全境。
(2)项目总投资:约95万元。
(3)项目任务范围: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7〕38号)、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实施南水北调东线江苏境内送水沿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通知》(苏水节〔2021〕1号)等文件要求,编制睢宁县省级、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睢宁县省级、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4)服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招标为一 个标段。
招标内容为:编制睢宁县省级、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睢宁县省级、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报告及其支撑材料。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乙级(含预评级乙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咨询资信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项目)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玖仟元整
账户名称: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八一路支行
账 号:496271176894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本公告为: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31日。
请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本公告发布期内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或在本公告发布期内每天8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睢宁县睢魏北路10号二楼招标代理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套,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开标时间:2021年4月1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执行资格后审。
11、招标人地址:睢宁县商务中心11楼(睢宁县水务局)
联系人:杨君电话:0516-80375581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睢宁县睢魏北路10号二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张静 电话:0516-88118828
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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