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CH2021-C-006
项目名称: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诱导屏新增及改造(三期)接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捌仟陆佰圆整
人民币(小写):¥718,600.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范围: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诱导屏新增及改造(三期)接电工程
2、项目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另附)。
3、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5、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技术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
(2)相关施工图纸(如有)。
(3)工程量清单。
7、验收标准:根据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及采购需求进行验收。
8、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9、保修期限:
(1)自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免费质保期为2年,终身维修,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成交单位应在30分钟以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5小时内完成采购单位提出维修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如需更换配件,必须在1天内解决。如无法维修时,需提供备件使用。
(2)如成交单位接到采购单位报修电话后,成交单位未及时到场进行维修的,采购单位有权聘请第三方对货物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在合同总价款的余款中扣除。
10、成交单位须完成本项目施工许可证申请和图纸报审。
11、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70%,本工程完成审计后的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5%。
(3)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甲方于免费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的15日内一次性付清。
12、合同追加金额说明:追加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10%。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追加费用,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
13、现场踏勘:自行踏勘,点位见下表(供应商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工程量清单理解产生的歧义,后果自行承担)。
序号 |
位置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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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带路南侧,福运路西50米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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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济路西侧,平川路南30米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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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济路东侧,清塘路北50米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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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政街虎殿路南100米加油站北侧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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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殿路东,金业街南150米 |
6 |
福友巷北侧,友新路西100米 |
7 |
友新路西侧,宝带西路南150米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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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海路南侧,江星路西100米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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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东侧,苏站路北80米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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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将路北侧,东环路西侧200米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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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西侧,南环路北200米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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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园路西侧,南环路北300米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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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路北侧,西环路东100米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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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将路中间绿化,人民路东150米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