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汕尾市城区农村饮水工程已由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汕市区发改〔2020〕60号文件批复可研报告及核准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和2021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东涌镇东片自来水厂厂区改造、新增及更换管道铺设;捷胜镇前进自来水厂厂区改造、新增及更换管道铺设;九伯岭自来水厂厂区改造;红草镇尖山自来水厂厂区改造、新增及更换管道铺设;新港街道大华自来水厂厂区改造、新增及更换管道铺设、大华村村级独立供水工程改造、更换供水管道铺设。项目估算投资18045.03万元。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的初步设计报告、图纸、概算及工程勘察等。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地质勘察报告等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丙级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方。
3.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岩土或地质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投入的其他勘察设计人员中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上述人员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投标登记前三个月),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投标登记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
3.4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07日(工作日)每天9:30至11:30,14:00至16:00(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条件3.1~3.4的证明资料复印件;(3)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
5.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进行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交易中心日程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招标人: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通港路中段城区政府直属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0-32055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0-38036572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关于汕尾市城区农村饮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1招标公告-汕尾市城区农村饮水工程(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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