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总医院外科楼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标段
答疑回复
致各潜在投标人:我单位组织招标的“攀钢总医院外科楼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标段”,针对投标人网上提出的质疑,现回复如下:
质疑一:
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关于工期的要求,本工程分期实施,为了便于编制投标文件,请贵司明确具体分几期以及每期施工内容。
回复:三期,建议按照一期9-14层装修,二期2-5层及8层装修,三期1层装修考虑考虑,但招标人不承诺完全按此执行,具体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本项目为拆改项目,施工楼层包含较高楼层,进场后是否可以提供消防电梯、污梯供施工单位用于垂直运输。
回复:可提供一部电梯用于垂直运输。
因投标文件有大小限制,我司近三年财务报表近500页,文件过大可能无法上传,附注部分是否可以不提供。
回复:请以招标文件为准。
请确认清单中整体拆除工程、装饰工程工程类型均按照单独装饰工程执行?
回复:整体拆除工程请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考虑,装饰工程工程类型按照单独装饰工程执行。
合同16.2.3和20.4条均限制了承包人合理的停工权,基于公平合理的合作态度,提请将承包人停工情形进行合理合法的区分,在非承包人因素重大影响下应给予承包人合理合法的停工权利,提请贵方予以谅解和支持。
回复:请以招标文件为准。
质疑二: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是否包含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基础业绩;
回复:包含,基础业绩可以用于评分标准中评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提供“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下注要求提供“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不一致,请明确业绩是否需要提供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
回复:“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为已完工项目的业绩,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业绩请填至“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九、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并按其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3.为便于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请提供完整效果图和设计施工图;
回复:招标文件已提供全套设计施工图。
4.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请提供医院的总平面布置图;
回复: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攀钢集团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
攀钢总医院外科楼装修改造项目质疑-回复3.pdf
2021-03-1515: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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