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3000吨/日OMB新型粉煤气化技术研发工业示范项目冷凝液汽提装置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山东省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3000吨/日OMB新型粉煤气化技术研发工业示范项目冷凝液汽提装置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5-1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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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3000吨/日OMB新型粉煤气化技术研发工业示范项目
冷凝液汽提装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3000 吨/日OMB 新型粉煤气化技术研发工业示范项目冷凝液汽提装置EPC总承包,招标人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投标人。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建设工期
2.1项目概况: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
项目概况: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冷凝液汽提装置,建设一套将变换凝液中所含氨组分汽提精制成合格氨水的变换凝液汽提制氨装置,合格的氨水并入现有氨水系统,并保证变换凝液汽提制氨装置符合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产品为20%氨水,副产品为净化水。工艺路线主要包括:冷凝液、稀氨水汽提净化、粗氨气三级脱硫净化、浓氨水制备、酸性气净化等工序。
招标编号:SDYK2021B037S
2.2招标范围: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3000 吨/日OMB 新型粉煤气化技术研发工业示范项目冷凝液汽提装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成功建设该装置所需的详细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施工、培训、单体试车、工程中间交接,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阶段提供保运、指导与支持服务,直至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2.3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1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可从事资质证书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具有工程总承包资格。
3.3投标人确保本项目使用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非自有知识产权的投标人需持有合法的知识产权许可。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纠纷,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有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设计经理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资格;施工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抵税联)的能力,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签订合同时必须携带原件验证,若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合,取消中标资格。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业绩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近六年煤加压气化60万吨及以上甲醇或同类型装置中氨回收利用2套及以上成功运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有化工行业5年以上项目经理从业经验,或环境工程行业5年以上从业经验,同时应具备煤化工行业60万吨以上/年甲醇或相当产能同类型装置总承包管理经验;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业绩表应注明产品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需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1年5月10日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1年5月15日18:00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6.2.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6.2.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1年6月9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收款单位信息
标书费、保证金收款信息
公司账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行号302451037703)
账号:8112501013500077377
汇入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税号:91370100730680749L
备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本项目编号(SDYK2021B037SB021N)后五位。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矿化工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监督电话:0537-53684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志远刘兆梅
联系电话:0632-236228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青
手机:15269795939
邮箱:15269795939@163.com
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同心巷路299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27350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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