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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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人民医院超声止血刀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寿县人民医院超声止血刀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酒店C座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2910: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DY-2021-116
2、项目名称:永寿县人民医院超声止血刀等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34,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永寿县人民医院超声止血刀等设备采购项目,13台, 采购预算: 434,000.00元, 项目概况:采购超声止血刀1台,注射泵6台,输液泵3台,心电监护仪3台,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永寿县人民医院超声止血刀等设备采购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01 00:00:00 至 2021-09-0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出具身份证明;(2)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磋商产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磋商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磋商产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磋商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4)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23 17:30:00 止
地点: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酒店C座11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7-29 10:30:00
地点: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酒店C座1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永寿县人民医院
地址:永寿县县城药厂路1号
联系人:永寿县人民医院经办
电话:0293766332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超超
电 话:13474264672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酒店C座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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