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新北京路店商场升级改造及美陈配套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G2021-042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深圳市鲁班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2
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3
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4
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5
大连三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6
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7
深圳市东门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8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3322348-651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37668900
联系地址:东川路2号东川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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